您好,欢迎进入云顶集团公司!

咨询服务热线

13755200998s

云顶集团公司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及关闭部分自备水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4-28 11:47人气:

  云顶集团公司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及关闭部分自备水井的通告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实现地下水安全和可持续利用,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榆林市水务局《关于关闭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自备水井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严厉打击擅自凿井、无证取用地下水等水事违法行为,全面关闭县城供水管网覆盖区自备水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县水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张家畔街道办、新桥农场党委、政府、纪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靖各单位,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等应全力协助、配合做好本辖区(属地)地下水相关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并签订协作协议,落实责任到人。

  靖边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包括:公共供水企业、各类自备井用水单位、施工降水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资源。如确需凿井取用地下水的,须向靖边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提出用水申请,经县水务局审查同意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凿井施工。经批准凿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批文的规定要求施工,竣工后要向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由县水务局发放取水许可证,并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对县域内生活、绿化、修建等确需临时或长期取用水单位和个人,须按照相关程序、科学安装量水设施,执行物价局相关标准,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凡持有陕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钻井专业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外省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钻井技术资质证书的钻井企业,须到靖边县水务局进行验证备案核准后,方可在靖边县辖区内开展凿井工作,并按照县水务局的批准文件进行施工。

  靖边县水务局对我县地下水源井(包括:公共供水井、补压井、应急供水井和自备井)进行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取水许可,擅自使用地下水源井的,将强制进行封填,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阻挠和干扰执法检查的云顶集团,视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要限时关闭自备水源井,接入公共供水管网。钻井企业未取得县水务局批准擅自凿井的,将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措施并给予处罚。

  (三)关闭时间。自行关闭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5月3日,强制关闭时间:2017年5月4日至6月4日。

  (四)关闭要求。一是在规定期限内自愿关闭自备水井的用户,及时与县自来水公司签定用水合同的,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接通公共供水管网。二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关闭自备水井的用户,由县水务局依法强制关闭(封井费用由取水户自行承担),同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执法活动中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持有未到期取水许可证的,到期不再进行延期审批云顶集团,届时立即关闭。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节约地下水的义务,对破坏、浪费、污染和违法开发地下水的行为有权投诉、举报,对故意隐瞒云顶集团、知情不报、纵容偷盗地下水资源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联系方式
  • 传 真:13755200998
  • 手 机:13755200998
  • 电 话:13755200998
  • 地 址:云顶集团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舜德乡屏峰村集镇
友情链接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

13755200998

  • 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

Copyright © 2002-2023 云顶集团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赣ICP备2020011554号-1">赣ICP备2020011554号-1
扫一扫咨询微信客服
13755200998